院部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民航飞行学院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飞院发〔2006〕40号)文件规定,学院院部将于近期进行2008年以来新进无房教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民航飞行学院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飞院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新进无房教职工(含配偶均无房改性质住房)属按月住房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申请
本人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和配偶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交后勤管理处综合科。
三、审核发放
后勤管理处审核教职工是否符合发放条件,由财务处进行补发和发放工作。
四、根据学院规定,符合无房住房补贴发放对象的教职工,在学院内部招待所住宿期间不发放无房住房补贴。
五、联系人:杨明,联系电话:5183557,5183987
六、请点击下载表格填写申请表。
附件:《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申请表》
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