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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院长信箱

书记院长信箱

来源:发布时间:2024-12-02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联系,更好地收集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学院设立了书记信箱和院长信箱。为了使信箱更好地发挥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受理范围

1.对学院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

2.关系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其他事项。

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的,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已通过相关途径反映正在处理的,已经答复过的事项和其他不适宜信箱处理的问题等内容不予受理。

二、来信须知

1.来信人应在邮件中准确填写姓名、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匿名来信视情况予以处理。

2.来信人应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提供详细情况,明确个人诉求,非真实或表述不清的来信可不予处理。

3.来信人应做到言语文明,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不文明来信可不予处理。

4.来信人应优先向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一信多投”的来信可不予处理。

三、办理说明

欢迎向书记信箱和院长信箱来信反映情况,来信将转送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处理,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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