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航站、部、处、室、局、馆、中心、厂、公司、医院:
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民航飞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飞院职改[2002]2号),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经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自2007年起,学院职改办对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程做出以下总体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学院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 摸底申报(4月初);
(二) 指标分配(5月中旬);
(三) 单位推荐呈报材料(6月中旬);
(四) 学术水平专家鉴定(6月中、下旬);
(五) 个人业绩贡献公示(7月初);
(六) 学科组评议(9月初);
(七) 评审委员会评审(9月中、下旬);
(八) 评审结果公示(9月下旬);
(九) 上报四川省或民航总局评审(10月中旬,或按上级有关部门部署);
(十) 学院审批确认中级职务资格(12月)。
二、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负责将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切实保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同时,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以上安排,做好评审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有关职称评审管理政策可查询学院校园网人事处主页。
学院职改办联系电话:0838-5182004,地点:学院行政办公楼107房间,咨询电邮:sanshlan@sina.com。
二ΟΟ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本通知以飞院职改[2007]1号文下发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