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航站、修理厂、院直、通航、公安局党委,各直属党总支:
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07年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 组织领导
在党委(总支)的领导下,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 基本原则、内容、步骤
依据《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见组织部网页上“重要文件”栏)。
四、 评议结果及处理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根据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做出评议结果。评议的格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院直党委各总支、直属支部将本单位评议结果统计表(请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组织要加强教育;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五、 教职工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可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六、 此项工作在本学期寒假前完成。
民航飞行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OO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