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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车主:
为有效加强院内车辆安全,经学院办公室和学院公安局研究,决定从2008年4月3日起,对所有进出学院大门的车辆实行凭证出入。
届时,进入学院的车辆,在经过院部各大门时,驾驶员应领取车辆出入证,车辆驶出学院大门时,主动向门卫安保人员交回车辆出入证,驶出学院大门时无车辆出入证的车辆将不予放行。
目前,已停放在院内的车辆,凭行驶证和驾驶证在院公安局交通巡察大队领取出入证。望各单位加强教育、给予配合。
联系电话:5183524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公 安 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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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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