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民航局《关于开展2009年民航特聘专家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2009年民航特聘专家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聘专家人选:
(一)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民航,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2. 在民航行业相关领域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在业内有较大影响,为同行专家所公认;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大贡献;或管理实践有重大建树,取得显著效益。
3. 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工作。
4. 人选年龄原则上应在58周岁以下。
(二)相关注意事项
1、上一届特聘专家如参与本届选聘,需按程序重新推荐。
2、特聘专家聘期调整为2年,可获得专项经费20万元。
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人选
(一)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民航,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2. 在本专业领域研究和实践中有突出的成绩和表现,在业内同行中有一定的优势;在科学研究中取得较重要的研究成果,并有较显著的应用成效;或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取得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管理实践中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造诣,成果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或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公认。
3. 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二)相关注意事项
1、上一届中青年技术带头人如参与本届选聘,需按程序重新推荐。
2、中青年技术带头人聘期为2年,可获得专项经费5万元。
三、材料报送
推荐人选登录“中国民航专家网”(http://www.ccae.net.cn)下载填写《民航特聘专家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发至职改办邮箱:cafuczgb@21cn.com。相关材料请于2009年4月27日前报送。
联系人:向天奎、胡晓庆 电话:0838-5182004
人事处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