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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16

各二级教学、科研及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总体部署,根据《四川省关于报送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140号)要求,为提高我校学术科研层次和整体办学实力,引进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急需的领军人才,我校拟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上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实际及09年博士引进计划,填写《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一览表》(见附件),并于200942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为: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以中青年为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四)推进“两个加快”急需、紧缺的,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专业水平的战略性、领军型人才。

 

联系人:华建、郑涛

联系电话:0838—5182611

电子邮箱:cafucrsc@126.com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报送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200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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