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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补充推荐2009年民航特聘专家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06

各分院、二级学院、中心、医院、厂、处:

根据民航局《关于开展2009年民航特聘专家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已于2009416启动了今年民航特聘专家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并接受了相关单位的推荐和个人自荐。为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推荐质量,现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提出人选补充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聘专家人选:

(一)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民航,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2. 在民航行业相关领域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在业内有较大影响,为同行专家所公认;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大贡献;或管理实践有重大建树,取得显著效益。

3. 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工作。

4. 人选年龄原则上应在58周岁以下。

(二)相关注意事项

1、上一届特聘专家如参与本届选聘,需按程序重新推荐。

2、特聘专家聘期调整为2年,可获得专项经费20万元。

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人选

(一)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民航,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2. 在本专业领域研究和实践中有突出的成绩和表现,在业内同行中有一定的优势;在科学研究中取得较重要的研究成果,并有较显著的应用成效;或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取得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管理实践中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造诣,成果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或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公认。

3. 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二)相关注意事项

1、上一届中青年技术带头人如参与本届选聘,需按程序重新推荐。

2、中青年技术带头人聘期为2年,可获得专项经费5万元。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根据情况可再次推荐特聘专家人选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人选各1名。推荐人选登录“中国民航专家网”(http://www.ccae.net.cn)下载填写《民航特聘专家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并将该材料(含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于511日前电邮学院职改办:cafuczgb@21cn.com。在学院审核批准正式上报人选后,相关纸质材料另行报送。

联系人:向天奎、胡晓庆 电话:0838-5182004

 

                             学院人事处

                            二○○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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