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技术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相关导师及研究生:
我校2007级27名研究生已于2008年11月完成论文开题,3名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应于2009年5月完成论文开题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和导师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程序暂行管理规定》(飞院发〔2008〕195号)按期完成2007级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材料
研究生完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生论文工作登记表》、《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交导师审核。
二、开题条件
已完成前期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的研究生方可安排开题。若对是否取得学分存在疑问,研究生本人亲自到研究生处培养科核实。
三、开题时间安排及组织与实施
延期开题的研究生须在2009年5月31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开题报告会的具体时间及专家安排等由二级学院、导师自主确定。
完成开题报告后,各二级学院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生论文工作登记表》、《公开开题安排表》、《开题报告成绩表》(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和打印件各一份)、《研究生开题报告》(电子文档)交到研究生处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科。开题安排的时间节点应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程序暂行管理规定》执行。
以上材料和《开题报告评分表》请从研究生处网页“学科学位”→“开题与答辩”栏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ОО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