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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年度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0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川教函[2009]278号)和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高师训[201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参加2010年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今年新补充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含博士毕业),和其他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中,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新进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

对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岗前培训。

二、培训内容:以《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主要学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同时开设“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师专业成长与职业规划”、“科研项目申报与成果管理”等专题讲座。重点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微格训练与课堂教学实践等形式。

三、组织报名:各单位请务必尽快落实参培人员,防止漏报,并于615日前将《岗前培训送培计划》、《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贴一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交人事处师资科。按省师培中心规定,逾期不再补报。

四、培训费用:省师培中心收取培训费(含资料费)730/人,公寓费330/人。上述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取得合格证书后,其费用按学院有关规定报销。未取得合格证的,费用全部自理。

五、培训时间718日至817日。

参培人员务必于718日上午8:30在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集合,学院将组织岗前培训动员,并由领队统一带队,前往省师资培训中心集中培训。

新津分院、绵阳分院、遂宁航站的参陪人员可直接去省师资培训中心,待与学院领队会合后统一报到。18日上午不到学院人事处集中的人员必须在16日上午10:00前向人事处报告,联系电话:0838-5182611

六、注意事项

1、参培学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2、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3、参培人员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省师资培训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培训单位的统一安排(包括住宿的安排等),在培训学习期间发生违纪事件者按师培中心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各送培单位要加强对送培人员的教育,指定本单位参培负责人,及时掌握培训情况,确保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和人员安全。

附件:1、《岗前培训学员登记表》;

2、《岗前培训送培计划》

                  

                               学院人事处

                           OO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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