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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学院副处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要按照规定如实填报《民航飞行学院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011年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请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民航飞行学院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请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民航飞行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民航飞行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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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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