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90周年,同时是五四运动93周年,为隆重纪念这个重大的节日,表彰一年来努力工作和学习并为学校共青团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学校团委研究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举行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90周年“青春之歌”文艺晚会暨五四表彰颁奖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5月4日19:00-21:00。
二、地点:学校学术交流中心演播厅(电影院)。
三、参会人员:
1、第二届“青年师友”10名;
2、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书记、副书记;
3、各单位2012年全体“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4、各单位2012年“五四红旗团组织”代表(广汉片区的单位每个总支(支部)1名,其余单位选派1名);
5、各二级学院大学生代表、研究生团员代表若干。
四、教职工需佩戴团徽参会;学生均要求着制服、佩戴团徽于5月4日晚上18:30前整队入场就坐,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附件:座位分布图。
校团委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