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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遂宁分院关于已报废PA44练习器库存航材处理的内部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5

各单位: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及已报废资产处置办法(暂行)》要求,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同意,遂宁分院拟对已报废FSD-047号PA44练习器的剩余库存航材进行处置,现进行学院内部公示,相关单位如有需求,可于9月20日前与遂宁分院办公室科联系,对该批库存航材提出再利用需求申请。联系电话:0825-2936265。

附件1:已报废FSD-047号PA44练习器剩余库存航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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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分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