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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专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点击数: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本、专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现将我校2025届本专科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抓,教科办、专业辅导员主管协同的实习管理团队,统筹安排好全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方式

2025届本专科毕业实习继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应用校内实践基地和已建设的专业相关性高、学科紧密结合的实习基地,鼓励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产业学院共建单位利用优质资源集中实习,各二级学院要把毕业实习作为提升毕业论文(设计)紧密结合专业、行业的重要途径,使得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更好地支持专业建设发展。

三、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完成,具体时间依照培养方案执行。

四、实习管理

1.各二级学院作为责任单位负责开展毕业实习工作,制定毕业实习计划。计划应该包含实习组织领导、实习目的和任务、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时间和地点、实习安全与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经费预算等。

2.各二级学院做好实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实习前学院要有集中动员,着重强调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注意事项,宣讲防范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相关安全知识,督促学生主动购买实习保险,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管理和保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各二级学院要将实习目标、要求、考核方式、应急预案向学生宣贯,对实习状态要有全过程跟踪,实习结束后须组织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对于落实实习单位有困难的学生,学院须予以协助解决。

3.对于集中实习的,各二级学院要派专人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分散实习的,二级学院要给每个学生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应动态监控学生实习情况,确保实习质量。

4.二级学院需填写《实习派遣函》交由实习单位,学生需向学院提交经实习单位返回的《实习接收函》,各单位完成存档以供学院定期抽查。

5.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相关要求,从2022-2023学年开始,所有实习数据都要上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应在学生实习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数据填报工作。为确保后期上报数据的校验通过,请各二级学院提醒学生在申报实习岗位时核查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统一信用社会代码、实习地点城市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具体模版见附件2。

五、考核与总结

1.学生应完成实习任务,提交实习报告,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作业后方可参加考核。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方面综合评定其最终实习成绩,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2.毕业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应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实习内容应与学生就业相结合,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年度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各二级学院应于当年7月15日之前按专业分类将总结报告(见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

六、其他

1.学校鼓励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出台自己的毕业实习相关实施细则,把毕业实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特色。

2.各二级学院在完善已有实习基地的同时应努力建设一批专业结合性、具有学科特色的高质量基地,不断提升学生实习效果。

3.二级学院可组织优秀实习实践学生经验交流会、分享会等活动;对学生提交的优秀实习周日志、实习报告、调研报告进行评选、宣传;各二级学院可以对优秀实习生进行表彰。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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