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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及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点击数: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过程管理,确保论文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及答辩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要求

1.组织方式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中期检查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各系(专业),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可通过线上、线下答辩、材料审核等形式开展中期检查。  

2.检查内容  

1) 学生论文进度(完成章节、实验数据、案例分析等);  

2) 论文框架与逻辑的合理性;  

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3.材料上报  

各二级学院应在2025年5月16日前完成中期检查相关工作,并形成检查结果,填写《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表》(见附件)。

各二级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表》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曾灏。  

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检查、督查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审查,强化“文字复制比”检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检测,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做好学术诚信教育工作。

未通过查重/AI检测者,须限期修改并重新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2.各二级学院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启动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生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分批开展毕业论文答辩。各二级学院应制定答辩工作安排,内容包括答辩分组名单、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日程安排等。并在答辩开始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备案,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曾灏。

3.毕业论文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信息均应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系统(https://vgms.fanyu.com/)上操作完成,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核查,以确保学位登记信息的准确性。教务处将以各二级学院在该系统登记的毕业论文成绩作为最终毕业论文成绩,并以该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作为学位授予依据。

毕业论文相关信息及成绩提交原则上应在6月底前完成,确保学生按期毕业。

三、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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