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为科学谋划学校未来五年人才发展蓝图,高质量编制《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本着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特对学校“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并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最高限价:40万元。
项目周期:2025年10月—2026年3月
二、项目内容
依据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人才工作的最新精神与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定位、学科建设目标与整体发展规划,全面评估学校“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现状与成效,深入分析新时期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十五五”期间学校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保障机制,形成具有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
三、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需提供高校发展战略、人才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咨询等相关项目业绩证明(请附合同关键页证明)。
4.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政策研究能力和丰富的规划咨询经验,尤其在教育领域、人才研究领域有深厚积累。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12:00(北京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指定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者通过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1.比选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加盖鲜章)。
注: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者,无法获取比选文件,且不能参加后续比选流程。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材料的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2.比选材料应包括:“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十五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报价清单、实施方案、资质和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鲜章)。
3.比选材料一份正本和七份副本,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4.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5.比选材料须用文件袋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6.比选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邮寄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
7.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六、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评审结论在网上进行公布,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比选结果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8-5187006
邮箱:pnh@cafuc.edu.cn
附件:比选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