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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航空工程学院2025年才满足搬迁条件的中大型精密实验设备自主搬迁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8

经航空工程学院前期摸底统计研究并报请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为保证我院2025年才满足搬迁条件的中大型精密实验设备顺利利旧搬迁,我院拟开展航空工程学院2025年才满足搬迁条件的中大型精密实验设备自主搬迁项目服务采购。本着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本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2025年才满足搬迁条件的中大型精密实验设备自主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广汉、天府校区;

(三)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经费来源

专项归口经费。

三、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24.36万元。

四、参选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须为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须在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上(含壹仟万元);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现场实地查勘

本项目涉及中大型精密实验及配件设备共计42台(组),统一实地查勘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查勘地点为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校区。参选人须于前一天与联系公告联系人核验参选人资质并按学校规定预约进校流程。未进行资质核验及未预约者不予接待。

六、费用结算特别说明

根据学校国资部门专项要求,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本项目采用服务方“全垫资”方式开展。即项目最终验收完成前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待项目验收完成后再根据合同结算。参选人参与比选即视为接受以上条件。

七、参选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参选人资质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二)比选响应文件及报价清单。

以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八、比选材料的获取和递交

(一)参加现场实地查勘为递交比选材料的前置条件,未参加现场实地查勘的服务商其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二)本次比选采用纸质版投标,投标参选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完好的比选材料递交至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福田街道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B2-7027;

(三)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3日17:00时整(北京时间);

(四)本次比选相关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五)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的比选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比选办法

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开展比选工作。评选专家组从价格、服务方案、历史业绩、企业资信实力、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综合评分,确定中选人。

十、中选通知

中选结果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公示3天,同时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福田街道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 028-813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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