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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飞院发〔2022〕240号文)、《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飞院发〔2019〕9号文),以及《关于采购航材进口运输服务的会议纪要》(机务处纪要[2025]10号),本项目拟采用直接确定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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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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