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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人事档案库房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3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人事档案库房建设需要,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建设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府校区人事档案库房建设;

2.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人事档案库房;

3.项目概况:满足天府校区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需求,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空间利用率,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提升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为人事档案管理者提供智能化的数据分析和管理功能,现需要对天府校区人事档案库房进行建设;

4.控制价:94.38万元整(包含安装及售后)。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核心产品智能回转柜的出厂合格证书和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要求和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56618:00(北京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325597989@qq.com)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者通过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格条件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者,无法获取比选文件,且不能参加后续比选流程。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2.比选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人事档案库房建设项目报价清单、技术响应、履约能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等材料(须加盖公章);

3.比选材料一份正本和六份副本,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4.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5.比选材料须用文件袋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6.比选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61318:00(北京时间),可通过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和现场提交两种方式递交比选资料;

7.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排名,经评审小组审议后确定拟合作的单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公布,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档案馆305办公室;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838-5183283

联系邮箱:1325597989@qq.com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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