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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4

各分院、院直、通航、修理厂、公安局党委,各直属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3]19)精神和民航局党组相关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深化和拓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和发展,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对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校肩负着为推动实现民航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建设民航强国事业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的历史重任。此次集中轮训,目的是指导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掌握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民航局党组精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认识上一致、政治上同心、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为建设高水平民航特色大学,助推民航强国建设,谱写好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飞院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         主要内容

集中轮训要原原本本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结合实际开展研讨,教育引导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强国目标、外交战略、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将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与学习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重要文献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三、         轮训方式

本次集中轮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用分工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轮训分两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是校管处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由学校党委于六月中旬统一作出安排并分批实施;第二个层次是各分院、三星通航在学校集中轮训后,在六月底对本单位所管辖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照学校党委办法作出具体轮训安排。

四、         总体安排

(一)期次安排

第一期:69612

69日上午报到,并举办开班仪式)

第二期:616619

616日上午报到,并举办开班仪式)

(二)培训地点

学校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

1.校内外专家辅导报告;

2.集体学习讨论;

3.学员撰写个人心得体会等。

(四)学员安排

两期学员名额分配请见《轮训班名额安排表》(附件1)。为不影响各项工作,各单位党务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原则上分期参加轮训。请各单位、各部门合理安排参训人员,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名额分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与交接,确保按时参训。请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负责安排协调落实参训事宜。广汉片区以外的参训人员原则上在学校考试培训中心食宿。

2. 请各单位于5231730前将《轮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2)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宣教科或传真到机要科转交。

 

联系人:张 洪   宋福俊

联系电话:(083851820055182051

联系传真:(08385191777

 

附件:

1、《轮训名额安排表》

2、《轮训学员报名表》

 

民航飞行学院党委

201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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