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教育部工作安排,2014年研究生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发出,届时将按各位考生复试时填写的地址通过EMS寄出。如有改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四川省内(不包括成都学院考生)的,须经县以上组织部门介绍,写明转至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党委组织部;
(2)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四川省外的(包括成都学院考生),须经县以上组织部门介绍,写明转至四川省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注明去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3)团员的组织关系,经学校、机关、厂矿、企业、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介绍,转至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团委。
3、户口迁移证:按公安部要求,学生可自行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户口如迁入我校,迁移证迁入地点请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迁入后毕业时方可迁出。
入学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38-5183046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