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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近期,财务处在处理报销业务时发现有部分未乘机的机票及假发票出现,为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请各单位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1、从 2015年 1月 1日 起,凡是乘坐飞机的,请保留相应的登机牌,与相配套的机票一起才能办理报销业务。
2、请各经办人员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验证,金额较大的,请将验证结果截图并打印附在原始单据后。财务处将对发票进行抽查。
请各单位理解与支持,完成好学院财务工作。
财务处
二O一四年十 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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