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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详细情况如下:
4月4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4月6日(星期一);
4月7日(星期二)上班。
各分院、公司、飞机修理厂、模拟中心以及其它与飞行教学训练保障相关的单位,根据生产任务,自行决定放假安排。
各单位应做好假前教育和假期值班安排,特别应加强假期交通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假期中各单位领导应保持通讯畅通。
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安排于4月1日17:00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科。
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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