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及《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通知》(飞院发〔2016〕19号)的文件精神,以下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其破格参加复试,现予公示。
考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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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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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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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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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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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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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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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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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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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460823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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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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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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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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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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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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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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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纪委、研究生处反映。
学校纪委电话:0838-5182001
研究生处招生科电话:0838-5183046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