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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比选公告】民航飞行学院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保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7
 

学院公安局就学院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邀请符合资质要求、服务质量优的汽修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保项目。

二、经费来源:公安局包干经费。

三、合格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比选申请人已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公安局报名登记成功。

3.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195241730分(北京时间)。

2.有意向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学院公安局公布的联系邮箱(595288074@qq.com)报名,为避免遗漏,请以 “报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保项目为邮件主题。

3.以邮件的附件方式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声明函(附件1-1);

2)比选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比选申请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比选申请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可不提交);

5)比选申请人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项目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6)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5);

4. 现场确认时间:20195279时至11时(北京时间),逾期未确认的比选申请人取消比选资格,确认现场不接受现场报名的比选申请人。

5.现场确认地点:学院公安局1002办公室。

6.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以及本公告第四款第三条(3)(4)项的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比选文件免费发放,无需购买。

六、比选保证金:本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

七、比选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址:学院公安局1002办公室

2.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527143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将不予接收。

3.比选会议时间:20195271430分(北京时间)

4.本项目只接受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提交的比选文件,其他形式提交的,包括电报、传真、邮寄形式的比选文件视为无效。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cafuc.edu.cn/上发布,以该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温馨提示:

为了提高比选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报名成功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比选的企业,在52711时前,以邮件方式告知。

十、联系方式

电话:0838-5183524

联系人:唐警官

邮箱 595288074@qq.com

 

附件:比选文件

 

                                                                             民航飞行学院公安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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