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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租住新教师公寓未退回原有住房的教师名单

发布时间:2005-11-30
  截止11月30日,尚有2名领了新教师公寓楼住房钥匙的教师未按规定退回原有住房,现将名单公布于后。根据《民航飞行学院教师公寓租住管理办法》,学院将从12月1日起按10元/天标准扣收原住房租金。

     未退回原有住房的教师名单如下:

     体育教学部:王子丹    

     外国语学院:崔伟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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