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1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民航空安全工作会议的消息表明,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安委会推荐,民航总局研究决定,我校获得飞行训练一星奖。据中国民航报记者程凌所采写的消息,我校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飞行院校。
据悉,此次评选依据是2006年10月23日下发的《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办法”规定:运输航空公司连续安全飞行100万小时,授予“飞行安全一星奖”;连续安全飞行200万小时,授予“飞行安全二星奖”;连续安全飞行300万小时,授予“飞行安全三星奖”。通用航空公司连续安全飞行5万小时,授予“通用航空安全飞行先进单位”。飞行院校按起落架次计算,连续安全飞行50万起落架次,授予“飞行训练安全一星奖”。民航总局每年对全面实现行业安全目标的机场评选出三个最佳单位,分别授予:机场安全保障“金鼎杯”(年度保障飞机起降10万架次以上),机场安全保障“金樽杯”(年度保障飞机起降1万—10万架次),机场安全保障“金爵杯”(年度保障飞机起降1万架次以下)。民航总局每年对年内全面实现行业安全目标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评选出空管安全优胜单位,并授予“空管安全优胜奖杯”和“空管安全优胜奖牌”。
由于这次是首次颁发安全飞行纪录奖,因此与年度航空安全奖一起颁发。今后,民航总局将根据航空公司连续安全飞行时间和飞行院校起落架次,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随时颁发安全飞行纪录奖。 (李忠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