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公司、航站、中心、医院、厂、系、部、局工会:
实施女职工互助基金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航和和谐飞院的具体体现,是充分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有效方式。根据学院参加“民航女职工大病互助基金”的实践(学院有3名女职工获得每人一万元的第二期互助基金帮助),充分证明了全民航女职工的互助友爱、真挚关怀,也让所有参加互助基金的女职工感到了奉献的欣慰。这不只是一点经济上的帮助,更是真情的凝聚、爱心的传递和和谐社会风气的弘扬。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使新一期互助基金更有效地为女职工服务,民航工会对本期互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进行了完善,并决定于2007年4月10日启动第三期“民航女职工大病互助基金”,期限为三年。现将学院参加第三期“民航女职工大病互助基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三期“民航女职工大病互助基金”规定可以获得补助的疾病的范围:首次患各种癌症,心脏支架、搭桥术,肝、肾器官移植,关节置换。
2、本基金为自愿申请,每人一次性缴纳50元,补助标准为一次性1万元。如同时患有两种以上规定的病种,不重复补助。补助日期为2007年4月10日—2010年4月10日。
3、参加互助基金的人员范围:学院在职民航产业系统工会女会员及尚未到退休年龄的内部退养女教职工。自2007年4月10日起三年内如果调离民航产业系统,自调离之日起不再享有基金补助权。
4、各单位女教职工组织要对此充分重视,认真组织,为女教职工办理好填表、上报、存档手续。具体步骤为:填写第三期“民航女职工大病互助基金统计表”,自存一份,并报学院工会女工委一份打印稿,一份电子文档。样表附后,各单位自行复制打印。
5、各单位要在3月30前完成宣传、发动及募集资金上报工作。民航工会对资金逾期没有到位的单位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126
学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三期“民航女职工大病互助基金”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