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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20

各硕士点、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的学科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研究方向的设置

各学科专业可设置24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要相对稳定,并应突出专业特色和学科前沿。

三、招生计划的确定

各研究方向、各相关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科科研经费情况、硕士生导师数、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等提出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各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学校研究生处将根据情况统筹调整。

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计划为各学科专业、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初试科目的设置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硕士点的初试考试科目仍设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其中外语、政治、基础课(数学)由国家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由我校命题。

(二)我校自命题的考试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设置,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按二级学科设置。请各相关单位结合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在充分考虑考生的知识背景,并尽可能覆盖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前提下,确定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的设置应坚持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要审慎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和组合。(可参照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科目)

五、制订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

为便于考生进行专业课的准备和学习,体现考试的公平性,我校自命题专业课均需编制课程(考试)大纲,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对待课程(考试)大纲的制定工作,在定稿前要征求相关学科专业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确性和权威性。课程(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上公布,大纲一经公布不予更改。

六、参考书的指定

我校自命题的考试科目都应指定参考书,并注明参考书的名称、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为便于考生复习,参考书应尽量选用近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参考书的书写格式可参照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格式。

七、专业课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的同时要确定专业课复试内容和参考书。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除进行正常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科目和参考书也应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八、未向社会公布的学科、专业不能招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之后不得更改。

九、为做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各学院应撰写本学院和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简介,并附23张图片。

十、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各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编写。

十一、各相关二级学院将招生专业目录、本二级学院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简介(含电子文本)收齐后,经二级学院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于626日下午前报送研究生处招生科。

各相关二级学院将各课程(考试)大纲的文本材料(含电子文本)经编制人、二级学院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710日前报研究生处招生科。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编制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含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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