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评选工作和省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2007] 229号)文件精神,我院根据评审条件和标准拟在各二级学院推荐2名。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学团队申报条件研究确定本单位拟推荐的教学团队,并请各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于2007年9月7日上午10:20在教务处一楼会议室开会讨论确定。
教学团队申报条件详见:
http://www.scedu.net/structure/gjgz/gjc07wj/gjc07wjnr?infid=70
教务处
200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