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6

各二级学院、处、中心、室、馆、公司、局、医院、厂:

请还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同志请于930日前到院公安局二楼登记照相,930日后未到院公安局登记照相的同志请到香港路派出所办理,办证时需由本人申报身高和血型,属家属户的需带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属集体户的需带本人身份证,每人收取工本费20元人民币。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民航飞行学院公安局

最新热点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