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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0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07-09-19

 

    接收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保证接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二、组织管理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制定推免生接收条件,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并监督实施过程,对接收推免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全面负责。研究生处负责统筹安排接收推免生的各项工作。

(二) 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推免工作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学校成立监察小组,并委派监察员监督检查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增强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质量。

三、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被推荐免试生应热爱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具体要求为:

1、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必修课、限选课)无补考、重考。

2、第16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名次排列在15%之内。  

3、英语四级达到425分以上。

4、逻辑思维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参与本专业科研项目1项。

四、名额分配

我校2008年接收校外优秀推免生4名。

五、申请专业

申请我院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硕士点考生应为航空航天类、交通运输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申请我院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硕士点考生应为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大气科学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六、接收程序

(一)申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自述1份(1000字);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各1份;

4、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1份;

5、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6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研究生处招生科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参加专业复试及体检。

(三)复试合格者,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向其所在学校寄发《接收函》;拟录取的推免生回原学校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原学校所在省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寄送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在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七、复试办法

推免生的复试具体办法参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飞院发200763)相关内容执行。

八、其他

1、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的人员,不得参加与接收的有关工作。

5、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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