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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7年民航主体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8

2007年度民航主体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根据民航总局人事科教司200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学院印发了关于民航主体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飞院人发[2007]30号),请遵照执行。

一、学院属于民航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凡经学院批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由学院职改办统一申报。

二、材料申报工作程序

(一)  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形式。

(二)  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民航专家网民航职称评审系统”(网

址:www.ccae.net.cn)进行网上申报,注册完成后根据要求录入申报信息,打印申报材料,并将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学院职改办审核。

(三)学院职改办工作人员对申报人员的网上申报信息及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材料经过专业评审组织评议推荐后由学院汇总统一报送纸质材料。

(四)按照民航总局人事科教司确定的评审费用标准,请补交评审会务费为200元。

三、申报材料(在原提交的材料基础上需要补报第1、2、6、7项材料

(一)《民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填写生成后用16开纸打印一式2份,按照管理权限先交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再由学院职改办审核报送。

(二)著作、论文、技术报告摘要。

(三)  《申报民航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推荐意见》2份,

此表由学院职改办提供。推荐专家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加盖公章确认专家任职资格。

(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考试证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复印件各1份。

(五)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译著、技术报告以及符合条件规定的其他能证明论文水平的材料复印件1份。合作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上第2至6项用A4纸张。

(七)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学校名称。

(八)《申报民航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花名册》1份,由学院职改办从系统中生成打印。

四、评审工作纪律

(一)学院职改办对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年限、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的资格认定和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必须一致。

2、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中各项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认定及其任职时间必须符合申报条件。

4、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的有效性认定。

5、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破格申报条款的认定。

6、免试外语的申报人员必须符合外语免试条款的认定。

(二)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称任职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再参加评审: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五、申报人员网上填报时间:10月22日至11月16日,材料报送时间:11月17日至11月20日。

有关评审材料准备工作的其他事项请咨询学院职改办,联系电话:0838-5182004,联系人:向天奎,电子邮箱:sanshlan@sina.com.

 

 

 

 

                           学院职改办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已发送到本人邮箱,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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