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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29

飞行技术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空管学院、计算机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我校首届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已经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表的填写。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的选课情况,基本涵盖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使研究生课程教学有章可循,为后续研究生课程的开课奠定良好基础,望各二级学院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管理条例(暂行)》(飞院研发[2007]2号)遴选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参照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撰写教学大纲,于20071130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附件1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2研究生课程归属清单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5183045/5183027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盖章)

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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