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总支)、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激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的社会化,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为完善学校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服务条例》相关规定,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07年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为在学校志愿者组织正式注册登记的志愿者(2007级学生不参加本次评选)、拥有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发的《中国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证》且全年参与志愿服务行动时数累计不低于55小时;
2、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业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累计补考次数不超过1次,本年度无补考;模范执行学校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园各项检查中无不良记录,在校期间操行评定为良及以上,无通报批评(含)以上处分记录;
3、高度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通过志愿服务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困难成效明显,在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成绩突出,积极维护学校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能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完成学校各级志愿者组织的志愿服务行动任务。
二、评选程序:
学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奖项的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个人进行终审评选,产生获奖个人。具体评选程序为:
1、推荐与申报:各单位依据参评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材料汇总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产生候选个人。
3、评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者。
4、公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拟获奖名单在飞院共青团网站和学校宣传栏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5、报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团委审批。
6、表彰:学校团委将于2008年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期间下发文件,对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工作与加强注册志愿者考核和评价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化发展。
2、各单位于2008年1月5日前将推荐参评对象名单及证明材料、申报表及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学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统一为A4纸打印文字,一式二份,请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yva_cafuc@yahoo.com.cn。推荐材料未按时申报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联系人:马成星羽(13548269162,V:662405)
附件1:《2007年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07年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参评条件证明材料要求》
附件3:《2007年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申报表》
共青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