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有关单位:
根据川教职改办〔2007〕92号文、川教职改办〔2007〕111号文通知,我院以下人员取得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教授(1人):陈华英
研究员(2人):黎新 魏林红
副教授(6人):柏龙彪 李明良 王旭 肖凌 徐国标 姚建明
副研究员(1人):范军
高级实验师(1人):张熙
按照学院全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请以上人员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期目标任务书》,经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后,于元月十八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电话:5182004 联系人:向天奎
附:目标任务书
学院人事处
二○○八年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