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青春,共青团中央决定在2008年上半年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根据全国民航团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推荐表彰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能够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取得了优异成绩。
4、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支持和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5、曾荣获团中央或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申报名额及申报办法
1、各单位团组织要按照表彰人选条件,认真选拔、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人选。
2、全国民航团委分配给学院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人选不超过1名。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人选不超过1名,最终由7个二级学院推荐7名学生作为学院的候选人。
3、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情况和报送的先进事迹材料,经学院团委研究并报请学院党委领导批准,确定学院的推荐人选1名,并上报全国民航团委。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团组织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先进个人的事迹过硬、成绩突出。
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可以不推荐,坚决杜绝滥竽充数的现象。
2、按照团中央的要求,推荐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均须整理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并于3月17日(星期一)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各一式2份)报送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上报前,须请各单位党团组织审核把关并盖章。
3、《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均须打印。打印格式为:纸张——A4纸;字体——标题部分用3号黑体,正文部分用3号仿宋体。
联系人:贾小薇 共青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10-5182182 E-mail: 254387603@163.com
附件:《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