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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修改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6

各二级学院:

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定会于320召开,在本次审定会中,各位专家认真审定了两个专业的49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对大纲提出了修改意见,研究生处综合各位专家的意见,提出如下具体修改意见:

1、所开课程的教研室应组织专门的对所开课程内容进行审定讨论,使之适合我校研究生教学的需要。课程归属及教学大纲撰写人见附件1

2、研究生处根据各位专家的反馈意见制定了新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版(见附件2)。请各位撰写人按照大纲模版进行修改。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授课与考核方式,必备基础知识与先修课程,教材与参考资料,适用专业共八个部分。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在教学目的一栏中应说明课程的性质,以及研究生学习之后应具备的能力;在教学要求一栏中应对教学内容分成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加以表述。

请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撰写人在418将一份盖有所在学院印章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送到研究生处培养科。

    谢谢合作!

研究生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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