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分院、二级学院、中心、航站、部、处、室、局、馆、厂、公司、医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200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 一、5 月 1 日 —3日放假,共3天。其中5 月 1 日(法定 节假日)放假一天,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二、各分院、公司、航站、修理厂等单位根据生产任务,自行决定放假安排。
三、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放假期间工作的正常开展,信息渠道畅通。
学院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08年春季入学工程硕士公共学位课程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学院2008年五四表彰大会的通知
2025-03-07
2025-03-06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