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精神,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增进学术交流,拓宽研究生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科技创新能力,使研究生学术活动逐步形成规模与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研究生处、科研处以及人事处拟在近期联合开展“研究生师生学术活动月”活动。现将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师生学术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实行领导小组指导下的办公室负责制,由办公室全面负责“研究生师生学术活动月”系列的组织与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理论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处长以及各学位点主席、研究生相关二级学院院长担任。
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成员由研究生处培养科、科研处科研管理科以及人事处师资科人员组成。
(二)各研究方向的导师组组长、副组长应发挥学术活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指导研究生学术活动。
二、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
2008年“研究生师生学术活动月”将在六月下旬至七月下旬举办。
(二)活动地点
图书馆学术报告厅或图书馆409室。
三、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研究生处培养科对研究生进行活动动员,收集汇总做报告的研究生姓名、题目等信息。
(二)各研究生相关二级学院对导师进行活动动员。研究生导师应积极参与学术活动,每次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每个研究方向至少应有一名导师做学术报告,各个导师组的报告人和题目由导师组组长在活动前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三)研究生处汇总导师和研究生提交的报告题目后统筹安排时间,并在校园网主页和研究生处主页发布信息。
(四)研究生处要严格审核学术报告内容和形式,确保学术报告具有较强的学术性、思想性、创新性及感染力;要求以PPT的形式进行报告,做到图文并茂、形象生动。
三、研究生师生学术活动的考评
(一)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每名研究生须在三年内完成二次学术报告,参加五次以上的学术活动。由研究生学术活动办公室做好活动记录,作为对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及完成学术报告考核的依据。
(二)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术梯队选拔及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04]102号),学校学术带头人每年须面向校内师生举办至少二次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会,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每年须面向校内师生举办至少一次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会。各学位点导师、学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完成的学术报告将作为人事处“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考核以及师资管理的依据。
(三)“研究生师生学术活动月”办公室应做好学术活动的协调工作,并做好活动记录。
四、学术报告题目的申报
请有意参加本次学术讲座的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07级研究生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下载填写“研究生师生学术活动月”实施计划表,于2008年6月21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fxdong5616@sina.com或送到研究生处培养科(第二教学大楼五楼)。
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
二00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