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航站、修理厂、院直、通航、公安局党委,各直属党总支:
5月12日,四川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8级地震,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波及面广,破坏性强,学院院部及部分分院、航站、公司驻地所在的德阳、绵阳、成都等地均不同程度受灾,学院正常的教学训练秩序被迫中断,给学院上述所在单位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表现出了顾全大局、甘于奉献、顽强拼搏、勇于牺牲的精神,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和感人事迹,受到来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民航局领导、省市及驻地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好评。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院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为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后,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全学院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表彰条件
1、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
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学院和上级党委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视灾情如命令、视时间如生命,行动迅速、组织有力,在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置安顿受灾群众和师生员工、协助参与地方抗震救灾、维护特殊时期社会秩序等方面,工作出色,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称赞。
2、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条件是:在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置受灾群众和师生员工、协助参与学院和地方抗震救灾、维护特殊时期社会秩序等方面,冲锋在前,舍己为人,模范带头,做出突出贡献,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在危急时刻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党员和群众的一致公认。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搞好评选活动,真正达到评选表彰先进活动激励、教育、鼓舞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目的。
2、坚持条件,注重质量。评选的单位和个人要真正具有先进性,必须以此次抗震救灾中的先进事迹为依据,各二级党委、总支要做好把关和审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宁缺勿滥。
3、撰写上报的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事迹清楚,具体真实(不超过1000字)。先进单位的事迹材料,均应填入先进表格,一式两份;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均应填写奖励卡片,各一式两份(表格请在组织部网页上下载中心下载)。
4、各单位在抗震救灾期间上报的各类先进,此次不再上报。
5、上报时间:各类先进事迹材料请于6月25日前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何 坤, 2092,13618109557(V网66001);
周承江, 2043,13778222282(V网66077)。
二ОО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