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编制200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工作安排已确定,学院将于近期上传相关数据,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做好研究生招生的基础工作,是招生单位向社会和考生的承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专业目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力求做到政策明确,内容详实,信息准确,文字严谨。
2、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应进一步精简,要按照逐步调整和优化原则,推进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改革。
3、编制专业目录时,招生人数原则上按2008年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下达的计划规模数安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数字不能随意调减。
4、编制专业目录时,一般应对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做出说明,提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5、各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和统考生人数要做出说明,以便于考生选择报考志愿。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注意事项,抓紧完成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的编写、修改;专业目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二级学院盖章后务必7月10日(星期四)中午前交研究生处招生科(二教学楼5楼)。
联系电话:0838-5183046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