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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08级新生各专业个别学生将缴费凭证(发票)丢失,到目前尚未领取教材。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所属单位学生到学院财务处将发票底单复印,持复印件抓紧时间到教材科领书(本月17日前)。过期不领,教材科将剩余教材全部退回书商,学生自行解决。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8.10.14
上一条:关于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八批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和“2008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5-06
2025-04-30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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