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单位:
为贯彻机关单位座谈会精神,现对报账时间及办理工资卡咨询业务进行重申:
一、鉴于目前报账业务较多,财务处办公地点距离机关各单位较远,为减少报账人员等待时间,现重申报账时间如下:
星期一、三处理机关各单位报销业务
星期二、四处理各二级学院报销业务
星期五财务处处理内部业务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执行。
二、因工资卡存在保密性,财务处无法统一代办网上银行或银行手机短信业务,凡自愿开通的教职工,可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工资卡自行到学院工行办理,以便及时了解工资增减变动情况。
财务处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继续举行学校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网信息发布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03-07
2025-03-06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蜀ICP备05031896号-1 川公网安备5106810251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