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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2008年度综治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4

    各分院、二级学院、中心、航站、部、处、室、局、馆、厂、公司、医院:

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各单位2008年度综治工作情况,促进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开展,确保全院安全稳定,根据驻地省、市综治委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通知要求,现就全院落实2008年度综治责任目标及平安单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一、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

    二、考评内容

    具体考评内容及评分办法见附表。

    三、考评程序

    以《2008年度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为准,各单位先组织自查,后由各考核小组采取听、看、查、问的办法进行检查评分,并向学院综治委写出书面综治考评报告,由学院综治委(办)对收集的情况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得出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最后报学院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大学生综治平安优秀班集体评比要严格按照二级学院与学生班集体签订的责任书及《民航飞行学院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标准认真组织考评推荐。向学院推荐综治平安优秀班集体比例按各二级学院教学班总数15%至20%(四舍五入)计算。

    四、考评组成员及任务划分

    学院综治委成立考评组,组长:吴旭勇(学院副院长)

                        副组长:郝志军(学院公安局局长)

    下设四个考评小组:

    第一考评小组,组长:郝志军,副组长:余  江。

                  成员:院办1人,公安局2人。

    负责考核新津分院、广汉分院、洛阳分院、绵阳分院、遂宁航站5个单位。

    第二考评小组,组长:张凤田,副组长:许建中、程小康。

                  成员:教务处、学生处、公安局、综治办各1人。

    负责考核飞行技术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空中交通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空中乘务学院、外语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11个单位。

    第三考评小组,组长:孙静波,副组长:高国正。

                  成员:院纪委、院工会、公安局各1人

    负责考核院办、纪审支部、院工会、组宣支部、人事处、航安办、飞标处、机务处、空管中心、招生处、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图书馆、团委、科研基地、基建处、离退处、国际合作部、公安局、子弟校22个单位。

    第四考评小组,组长:吴立权,副组长:俞明洪、罗黎明。

                  成员: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综治办各1人。

    负责考核三星通航、飞机修理厂、模拟中心、橡胶厂、后勤服务总公司、企管处、医院7个单位。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2008年度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逐项进行查漏补缺,并将评分表、单位年度综治工作总结和大学生综治优秀班集体名单及申报材料,于12月13日前报学院综治办。

    2、有关单位需将考评参考资料于12月13日前报学院综治办。航安办报全年航空安全通报,院行政科报学院一至四季度行政管理通报,学生处报全年学生违纪情况,教务处报全年考试舞弊情况,公安局报全年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情况。

    3、考评组成员单位,要保证考评期间全程参加,并将参加考评人员名单于12月13日前报学院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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