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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学院财务决算工作,经研究决定,2008年度各单位报账时间截止到2008年12月25日,请各单位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有预借款的同志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还款手续的,财务处将从发放的各项津补贴中扣回。
财务处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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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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