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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首届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7

各分团委(总支)、各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在全校青年学生中倡导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共青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员会决定举办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首届大学生“感动校园  青春激扬”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动校园  青春激扬

二、活动时间

20092月-20093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员会

四、参评对象及要求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参评人物的事迹,要在校园和社会中具有一定影响,诠释了对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一份责任,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给人们清新动人、感人至深的心灵震撼。参评人要全面发展,自强励志,在爱心扶助、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符合“四个新一代”要求。

五、推报要求

1推荐方式:参评采取自由报名后组织推荐方式。组织推荐由各二级团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推报人选不超过2人。校团委组织评审团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成为正式参选人,参评“感动校园”人物评选。

2、材料要求:推荐的参选人,均应按要求填写《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首届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推荐表》(包括电子文档),并附详细材料,包括个人简介,课余实践活动的经历、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事迹资料打印稿、自拍DV短片等。

六、评选活动步骤

  120092月,各二级团组织进行宣传、发动报名工作,在初选基础上推荐校级参选人。

220092月至20093月上旬,实施评选,通过最终评审,评选出“十大感动校园”人物奖。

3、在我校评选出的“十大感动校园”人物中推选出两名,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上报团省委,作为四川省第二届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学校各级团学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弘扬先进、塑造典型,培育大学生的共同价值取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我校青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全面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展板等载体,鼓励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并总结上报活动的开展情况。

联系人:唐述瑞  5188027  邮箱:tangshurui@sina.com

 

附: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首届大学生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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