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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09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9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复试时间:

416下午,研究生处招生科(3教学楼3216)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417上午,体检;

417下午,专业课笔试;

41819日,综合面试。(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2、复试资格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2009年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调剂考生通过调剂平台发复试通知)

3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研究生处招生科(3教学楼3216)接受检查:

(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 2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 5 )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6 )政审表(应届政审表往届在职政审表往届非在职政审表);

(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注意: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内容

请阅读我校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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