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复试时间:
4月16日下午,研究生处招生科(3教学楼3216)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4月17日上午,体检;
4月17日下午,专业课笔试;
4月18-19日,综合面试。(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2、复试资格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2009年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调剂考生通过调剂平台发复试通知)
3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研究生处招生科(3教学楼3216)接受检查:
(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 2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 5 )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6 )政审表(应届政审表、往届在职政审表、往届非在职政审表);
(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注意: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内容
请阅读我校复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