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公司、航站、中心、医院、厂、系、部、局工会:
为纪念建国60周年,新中国民航成立60周年及“两航“起义60周年,进一步激发我院教职工的爱国热情,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和学院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学院决定举行2009年教职工健身秧歌比赛,学院工会正式下发了《关于举办教职工健身秧歌比赛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及竞赛委员会研究,现将我院教职工健身秧歌比赛的有关调整及相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按照《二OO九年健身秧歌竞赛规程》的要求组织报名和参赛。为保证比赛的公正性,比赛设参赛队员资格审查及仲裁小组,处理资格审查及仲裁等事宜。
资格审查及仲裁小组:
组长:向 坚
成员:俞明洪 黄 萍
二、竞赛委员会委员:
罗亚光 郑建江 陈仕双 曾崇林 李卫东 唐国林 李威生
李伟其 胡 涛 李文川 杨广仁 高国正 陈舜勇 邹 琳
各参赛队领队
三、 二OO九年健身秧歌竞赛办法做如下调整: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审定印发的2003年版《健身秧歌竞赛规则(试行)》。比赛采用第二套规定套路或自选套路。自选套路编排应内容健康,服装服饰美观大方,化妆自然,动作编排避免过于舞蹈化(具体条款见《健身秧歌竞赛规则(试行)》有关自选套路部分)。自选套路时间为4分45秒至5分15秒。参加健身秧歌自选套路各队需准备两盘本队比赛的音乐CD盘,并将音乐自行录制在CD盘的第一曲上,CD盘内不允许有其他内容。各队在赛前交一盘CD及自选套路的步法名称和队形图案变化图于大会组委会。每一场比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选套路竞赛规则: 秧歌以自编自选为主,比赛时间为4 分45秒— 5分15秒;秧歌以民间特色为主,编排要体现科学性、健身性、观赏性;秧歌的步法要有前进后退步、横扭步、三步一停步、十字步、跳扭步、蹲步, 6 种队形变化要自然、流畅、充分利用场地空间(每缺一种步法和队形分别扣0.2 分)。
2、比赛每队为10—14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正式上场队员为10—12人(其中女队员不低于60%参赛)。比赛每队为14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可兼队员),正式上场为12人,男队员不得少于2人。缺少男、女队员均按竞赛规则扣分。
3、各队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颜色、样式要求一致。第二套规定动作手持八角手绢花,颜色自选。
4、各参赛队自选比赛套路音乐,但必须由大会统一播放。各参赛队可选用原规定套路音乐或自选音乐,但均由大会统一播放。
5、教职工人数较少单位可以与其他单位联合组队。学院机关可联合组队参赛。
6、各参赛队赛前抽签决定比赛顺序。比赛出场顺序由大会抽签决定,比赛采取一轮决出名次。 四、竞赛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
所有套路动作从10分打起,以0.5分的形式对错误动作进行扣分。评分主要依据:表现力 、连接动作的流畅性、身体的协调性 、动作正确性、节奏感
比赛设有加分项,主要依据:自选音乐的新颖性、队形变化的艺术性。
扣分项:1、服装不统一 每扣0.2分
2、教练员在比赛时与参赛队员说话或指挥 每扣0.2分
3、运动员道具、饰物掉下 每扣0.1分
4、运动员动作熟练性不够 扣0.2分
5、运动员整体动作一致性不够 扣0.3分
6、每少 1 名男运动员或女运动员 扣 0.2 分
7、总印象 扣0.3分
评分办法:满分10分,由5-7名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计分采取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中间分的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 五、奖励办法:规定套路录取一、二、三等奖。 六、其它 (一)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病保险由参赛单位负责办理。 (二)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