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中心、航站、部、处、室、局、馆、厂、公司、医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 2009年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分院、公司、航站、修理厂等单位根据生产任务,自行决定放假安排。
三、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放假期间工作的正常开展,信息渠道畅通。
学院办公室
2009年5月14日